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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劳社发〔2008〕77号
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支持地震灾区做好 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支持地震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劳社发〔2008〕40号),请根据部、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工作任务目标不动摇,突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这个重点,抓好文件贯彻落实。 各县区新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2626322 传 真:2626613 联 系 人:尹秀淳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陕劳社发〔2008〕40号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支持地震灾区做好 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劳动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5月12曰,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地震后,厅党组高度关注,及时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支持地震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3号),对全国劳动保障系统抗震救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厅党组指示,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了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请你们将全市(区)劳动保障系统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上报省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87291261 传真:87291173 联 系 人:葛琳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支持地震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5月12日,四川省阿坝藏族芜族自治州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灾害损失十分严重。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金。温家宝总理赶赴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当前抗震救灾工作。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全力支持灾区人民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灾区人力资源和杜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难,奋不顾身地投入到抗震救灾第一线,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受灾群众中去,万众一心,众志成诚,迎难而上、百折不挠,夺取抗震救灾工作的胜利。 一、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要以实际行动对口支援四川等受灾省市人事、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捐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关事业单位首批捐款123万元,支持四川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二、受灾地区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了解本系统受灾情况,关心、帮助、慰问在地震中受灾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要特别关注在灾区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有关情况,及时做好相关救助正作。对正在开展的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涉及人员较多、范围较广的工作,要从抗震救灾大局出发,及时妥善加以处理。 三、受灾地区多为农民工输出大省,有关省市要特别做好来自地震灾区农民工的有关工作,积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受灾地区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因灾伤亡的参保人员在医疗和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比例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给予照顾。 五、受灾地区人事部门要及时掌握抗震救灾第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突出事迹,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六、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联络畅通。要加强正面引导。教育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不信谣、传谣,认真做好稳定人心的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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